旅遊諮詢專線 : 02-2502-9393

幸運草旅行社長期以來建立專業的全方位旅遊服務,以最熱忱的服務,
多年來深得各界好評,為每一位客人精心安排最佳行程,一定深得您心!
旅 / 遊 / 簽 / 證
About Us
※由於各國入出境規定因應疫情影響多有變動,
相關資訊以各國官方公告為準或直接電洽服務人員。
【中華民國護照】

辦理天數
12個工作天
簽證效期
10年,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6個月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入境次數
多次
代辦售價
NT$1,700
辦證資料
  • 身分證正本。
  • 6個月內彩色白底兩吋照片2張,背面需填姓名。
    請參考照片規格:半身、正面、脫帽、露耳、不遮蓋,表情自然嘴巴閉合,五官清晰之照片
    • 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少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 頭部或頭髮不能碰觸到照片邊框(女性長髮碰觸照片邊框下緣情形例外)
    • 不得使用戴有色眼鏡照片,如果配戴眼鏡,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或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
    • 照片勿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另幼兒照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以上規格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以確保在海外旅行通關便利)。
  • 再次申辦者附舊護照(第1次辦理護照者,請持身份證及上述照片規格2張至戶政事務所先辦理人別確認)。
  • 未滿18歲者,附父或母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
  • 未滿14歲且無身分證者,附三個月內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
  • 國軍人員附軍人身分證影本(不可用傳真版本)。
  • 已退伍者,19歲~36歲役男請附退伍令 (若已申辦護照且註銷過兵役身分者,僅需附舊護照),37歲以上已達除役年齡,不需再附退伍令。
  • 遺失補辦者,另附護照遺失申報表(須攜帶身分證件至各地警察局報案)。
  • 改名者,需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注意事項
  • 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19歲之當年1月1日起至36歲當年12月31日止之國內役男尚未服兵役者,於出國前請先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至戶籍地或現住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加蓋出國核准章後,再行出國。
  • 20歲以上在學有緩徵資料役男:可至移民署之各縣市服務站申請護照加蓋出國核准章或該署網站申請出國核准。
  • 僑民役男(含大陸港澳地區來台設籍未滿一年者):請至移民署之各縣市服務站申請護照加蓋出國核准章,僑民役男亦可至該署網站申請出國核准。


【中華民國護照補辦-遺失/毀損】

辦理天數
7個工作天
簽證效期
10年,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6個月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入境次數
多次
代辦售價
NT$1,700
辦證資料
  • 身分證正本
  • 6個月內彩色白底兩吋照片2張。
    請參考照片規格:半身、正面、脫帽、露耳、不遮蓋,表情自然嘴巴閉合,五官清晰之照片
    • 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少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 頭部或頭髮不能碰觸到照片邊框(女性長髮碰觸照片邊框下緣情形例外)
    • 不得使用戴有色眼鏡照片,如果配戴眼鏡,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或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
    • 照片勿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另幼兒照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以上規格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以確保在海外旅行通關便利)。
  • 未過期護照請繳回
  • 護照毀損者請附上舊護照,遺失補辦者,另附遺失證明(警察局報案證明)。
  • 未滿18歲者,附父或母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
  • 未滿14歲且無身分證者,附三個月內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
  • 國軍人員附軍人身分證影本(不可用傳真版本)。
  • 已退伍者,19歲~36歲役男請附退伍令(若已申辦護照且註銷過兵役身分者,僅需附舊護照,37歲以上已達除役年齡,不需再附退伍令)。
  • 改名者,需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注意事項
  • 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19歲之當年1月1日起至36歲當年12月31日止之國內役男尚未服兵役者,於出國前請先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至戶籍地或現住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加蓋出國核准章後,再行出國。
  • 20歲以上在學有緩徵資料役男:可至移民署之各縣市服務站申請護照加蓋出國核准章或該署網站申請出國核准。
  • 僑民役男(含大陸港澳地區來台設籍未滿一年者):請至移民署之各縣市服務站申請護照加蓋出國核准章,僑民役男亦可至該署網站申請出國核准。


【台胞證】

辦理天數
7個工作天
簽證效期
5年
入境次數
多次
代辦售價
NT$1,600
辦證資料
  • 護照正本(驗畢退還):發照地必須要在台灣,需要有6個月以上效期的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 身分證正反影本(14歲以上皆需身分證正反影本):
    請用正本去影印身分證的正反面,如未滿14歲者請改附戶籍謄本。
  • 兩吋彩色白底近照一張
    -照片規格說明:需為6個月內護照規格大頭近照
    • 不與舊台胞證照片相同
    • 不可穿著白色、淺色、無袖、高領上衣
    • 有色粗框眼鏡不宜配戴(建議拍照時不要戴眼鏡)
    • 不可以配戴耳環、項鍊、頭飾及圍巾等飾品
    • 頭頂到下顎之高度要在3.2~3.6公分之間
    *台胞證所需的照片格式較嚴格,且是由大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所核發,並非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因此須以大陸公安部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為標準,避免需重新補件,建議不要與身分證及護照使用同張照片。
  • 有效的舊台胞證正本(曾辦過台胞證者):
    曾有申請過台胞證,而台胞證還有效期者必須附上正本。
  • 滿14歲均須檢附身分證影本,未滿14歲無身分證須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